襄阳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
襄阳市博物馆(文物考古研究所、文物修复中心)是襄阳市唯一一家集文物征集、收藏、保管、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地市级综合类国有博物馆,为规范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,优化国有博物馆藏品体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博物馆条例》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本规程。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
1、反映襄阳不同历史时期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。
2、襄阳地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农业、手工业生产工具、产品、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、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。
3、襄阳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。
4、襄阳历史上重要历史人物的义务、作品、手稿及有关文献。
5、反映历史上襄阳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等的文献、文物。
6、反映襄阳近现代革命斗争史,与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和爱国志士相关的图片、文字资料、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武器等革命文物。
7、襄阳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、资料。
8、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,有目的、有计划的征集其他类别的藏品。
二、藏品征集途径
博物馆藏品征集除考古发掘移交为主外,还包括田野采集、接受捐赠、收购、依法移交以及馆际交换、调拨等途径得到的藏品。
三、藏品征集程序
1、为规范文物藏品征集工作,由博物馆成立文物藏品征集工作小组,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支钉、征集信息的调查、文物征集及鉴定工作。根据襄阳市博物馆工作实际,藏品保管部具体负责藏品征集工作。
2、馆外征集,必须由书面报告,报主管领导和馆文物藏品征集小组批准方可进行。
3、外出征集的藏品,必须填写《博物馆文物入馆凭证》,并经馆文物藏品征集小组2位以上专家鉴定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馆手续。
四、藏品征集经费管理
藏品征集经费支出,必须符合我馆的财务管理制度,所有支出证明必须附上《博物馆文物入馆凭证》复印件,方可办理报销手续。
五、征集藏品管理
所有入馆藏品由藏品保管部总账人员办理入馆手续,并根据藏品类别划归库房。入馆藏品必须填写《襄阳市博物馆文物入馆凭证》一式三联,第一联位原始账交由总账存档,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,第三联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。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字、第、号。该凭证永久保存。